《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rn1、公司与员工所约定的试用期是合法的。rn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最长可以约定六个月的试用期。现在公司只与员工约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这是一种合法的约定。rn2、由于合同所约定的试用期不到六个月,延长试用期有一定的空间。rn就是因为公司与员工所约定的试用期不到六个月,不到法定的最长期限,所以延长试用期才有一定的可能性。如果公司本来就是与员工约定了六个月的试用期,则肯定是不能再延长的了。rn3、如果你不同意延长,公司是不能单方延长试用期的。rn如果公司向你表达延长的愿望,而你拒绝延长的话,则公司无权单方延长你的试用期。因为三个月的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个条款,是双方协商一致的意思表示,公司没有单方变更合同的权利。rn4、如果你同意延长,则公司将试用期延长到六个月的做法是合法的。rn如果你同意延长,则公司与你延长试用期的行为,就是一种双方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而且变更之后的试用期条款符合法律的规定,没有超过法律对于试用期的最长规定,所以是一种合法的行为。rn5、公司需要跟你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才能保证合法性。rn《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必须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方可。所以公司与你变更试用期条款之后,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才能保证其变更行为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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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间是一个时间段,其长短对当事人的利益很重要。在试用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试用期间;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可依照合同的有关条款及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决定。 出卖人确定试用期间后,应当向买受人发出通知,如果买受人不欲购买又来不及退回的,应在出卖人确定的时间内发出拒绝购买的通知。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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