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也遇到跟你同样的问题从去年十月份开始是40平方十六张床的理发店员工凌晨四五点还不睡觉,楼道吵脏就不说了,关键他们地是我们天花板,天天睡觉被吓醒,衣服水从七楼滴到一楼,上去好好跟他们说他们无赖的不得了,找新街口派出所也是一帮饭桶就知道混日子,根本不管事,就跟我说你把房子卖了不就得了,根本不去跟租户房东讲法律,住了两个月后卫生间开始漏水,我家天花板和吊顶都被泡坏了,打市长热线直到现在也没能得到解决,年初理发店搬走了,房东又将40个平方的房子租给了德基广场施工的十几个农民工,上个月农民工到期了,我找到负责新街口的社区民警周警官希望能够好好沟通,不要让房东再次租给集体宿舍了,民警还是让我买房子,说他可以传达下,至于租给什么人就是她的事了,今天南京1912酒吧街区的老板来看房子说要租下住十几个男生,根本不管我们也不在乎卫生间漏水,现在的人为什么这般没有道德基准,因长期休息不好家人已患神经衰弱,真的很无奈,大家有什么好办法么
针对房子漏水房东晚上十五点还不睡觉把房子隔半半楼隔半半半夜会卖房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工地噪音属环保局管,生活噪音归公安管。向当地的环保部门投诉,环保部门会测夜间噪音的分贝,如果噪音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环保部门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12369即“12369”环保举报热线,是中国环境保护部环保举报电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拨打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请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二、所谓的晚上22点至次日6点钟,只是法律意义上的“夜间”的定义。“夜间”的噪声排放标准只是比“日间”标准更高而已。无论夜间还是日间的噪声排放标准,其与认定“噪声扰民”存在相关但是并不一定必要的关联。即只要产生了与环境不相适应的噪声排放,而且也产生了居民被干扰的后果,即可认定为“噪声扰民”。 1、先到物业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找辖区派出所投诉。 2、噪音主管是环境保护部门,噪音工程是建设部门,可以拨打110。扩展资料: (1)“特殊住宅区”是指特别需要安静的住宅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45分贝、夜间35分贝。 (2)“居民、文教区”是指纯居民区和文教、机关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 (3)“一类混合区”是指一般商业与居民混合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4)“二类混合区”是指工业、商业、交通与居民混合区,“商业中心区”是指商业集中的繁华地区,二者的环境噪声标准值均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5)“工业集中区”是指在一个城市或区域内规划明确确定的工业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6)“交通干线两侧”是指车流量每小时100辆以上的道路两侧,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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