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试用期是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即合法。工资低于同类岗位80%,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即没有遵守法律限定,属于违法行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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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劳动者只要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的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这里的“说明理由”,法律并未规定一定得采取书面形式,但从举证角度出发,建议采用书面形式,并且要求劳动者签收。 (2)用人单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也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3)用人单位需制作《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给劳动者,同时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用人单位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保留履行法定程序的书面证据,并且保留送达的书面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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