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劳动法有权关心员工离职的法定事由吗?

2022-07-19 20:46:43
推荐答案

香港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7-19 回复

专业分析:

法律规定了劳动者离职的法定事由,《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展开更多

针对劳动法有权关心员工离职的法定事由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宗垚律师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劳动法关于员工离职的规定如下: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合同;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有违法的情形,劳动者可以随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要赔偿损失。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劳动法》对于员工辞职有下列规定:员工要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但如果单位具有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等情形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