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变相辞退员工,那么员工是根据法律规定来维护本人的利益,在员工本人没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况下,单位不得随意克扣拖欠员工工资,也不得随意更换工作。否则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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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根据公司变相辞退员工的方式来认定,收集证据可向劳动局举报。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违法行为要求员工自行离开或恶意辞退员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赔偿。用人单位有此行为,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
辞退员工后单位应当为其缴清当月和以前的社保,并在十五日及时为其办理好社保的转移手续。但是如果员工是在上半月被辞退的,则当月的社保单位可以不缴,只要缴清以前的社保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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