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一)物业的报建、批准文件,竣工总平面、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二)设施设备买卖合同复印件及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四)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建筑物、场地、设施设备的清单;(五)物业及配套设施的产权清单;(六)物业服务用房的清单;(七)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必需的其他资料。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泄露业主资料,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将业主资料用于与物业管理服务无关的活动。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前款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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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起诉不交物业管理费的,建议积极应诉。 如果物业公司不作为的,需要收集相关证据证明物业没有履行管理的义务,例如有损坏,需要物业维修,物业拒绝维修的,可作为对抗支付物业费的理由。 如没有正当理由的,则需要缴纳物业费。
如果业主已经跟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并在合同里明确的规定了物业费的缴纳时间、金额及相关违约责任的,则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可以要求业主支付违约金。而且业主会被物业公司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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