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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试用期如何界定

2022-07-24 15: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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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7-24 回复

专业分析: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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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忠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实际上,很多时候企业约定三个月的试用期是不合法的。如果劳动合同期限是三个月以上却不满一年,不能超过一个月的试用期;如果劳动合同期限是一年以上却不满三年,不能超过两个月的试用期;如果是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试用期不能超过六个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现行法律规定,企业同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劳动关系的,作为事实劳动关系,仍受法律保护,而作为事实劳动关系,企业要终止必须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应依法补偿; 法律还规定,只签订试用期合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显然,试用期内不签劳动合同或只签试用期合同,此种做法不可取,正确做法应是同新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包含试用期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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