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签订合同,没缴纳社会保险,离职可以获得补偿:没签劳动合同,要付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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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从单位辞职的自己缴纳社保的可以在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办理缴费单位从单位转为个人缴费。对于个人缴纳社保的,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转为个人缴费时,需要单位停缴,持开具的离职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去社保部门办理,之后去社保部门指定点,签订代扣、代缴协议。如果属于外地户籍缴纳,可以找中介机构进行社保的缴纳。
辞职后的补偿不需要缴纳个税。居民个人取得税款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如果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三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经营所得;(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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