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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三天能做辞职报告吗

2022-04-11 09: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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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4-11 回复

专业分析:

已经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的情况下,你可以在三天后离开,即使用人单位不同意也不违反。因为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订,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同时因未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可以为劳动者缴纳保险事项,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已经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是也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使用解除劳动关系的权益。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支付工资可到当地劳动监察投诉拖欠工资。也可以通过当地仲裁申请裁决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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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当天不算,从次日起算。试用期提前三天辞职休息日是计算在三天内的。一般合同签署的期限、试用期的期限都是以自然天数为准的,即不论是否休息日或法定假日,只要满了自然天数,就算你到期了。所以,按规定的话,试用期提前3天的这个3天的意思就是一个自然天数,即若你在试用期内离职,1号提离职(当天是不算的),2-4号仍是正常上班(若是休息日正常休息),5号就可以走人了。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你已经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给公司发送了离职信,履行了提前告知义务。但仍然需要继续工作吧,同时做好相应的交接工作。三十天届满,无论公司同意与否,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解除。 2、继续坚持工作三十天,本身就是给单位足够的时间安排相关人员接替你的工作。公司无论什么原因没安排人接替你的工作,都与你无关,且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规定,妥善办理你的相关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3、你如果在提交辞职信后就离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公司将扣减你已工作期间的工资,但最多不能超过1个月。 4、如果公司存在克扣工资和费用的行为,则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除有权要求公司补发工资及费用外,还有权得到按工作年限计算的经济补偿。而这需要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方式予以解决。 5、因扣减工资和费用,收入减少,必然导致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降低,可以在劳动仲裁中要求补足社保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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