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条例所称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第三条条例所称承受,是指以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 第四条条例所称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条例所称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第五条条例所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予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第六条条例所称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赠与、交换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条例所称土地使用权出售,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土地使用权作为交易条件,取得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条例所称土地使用权赠与,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其土地使用权无偿转让给受赠者的行为。条例所称土地使用权交换,是指土地使用者之间相互交换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第七条条例所称房屋买卖,是指房屋所有者将其房屋出售,由承受者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条例所称房屋赠与,是指房屋所有者将其房屋无偿转让给受赠者的行为。条例所称房屋交换,是指房屋所有者之间相互交换房屋的行为。
针对国家土地使用权转让和转让所需要符合的条件主要包括下列哪些内容呢,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土地使用权转让税收包括: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3.按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转让的权利有:1.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一同移转;2.权利义务一同转移;3.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需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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