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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关于加班费问题

2022-07-26 16: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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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7-26 回复

专业分析: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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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时效一般是一年。劳动者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加班工资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

张神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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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关于加班的规定,如果是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需要支付百分一百五十的工资;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支付百分之三百的工资;休息日上班不补休的,需要支付百分之二百的工资。加班费的发放是随工资的发放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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