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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是维护我们个人利益的前提,辞职后可以获得劳动合同内的工资。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当员工履行了正常的离职、调动手续,离职当月未违反相关纪律,则应该按照实际出勤的百分之一百计算个人当月工资,待工资发放日打入个人工资账户。如果因为员工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但不能拖欠员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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