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控告。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劳动者财物。 参考法律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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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但扣押劳动者的证件是不合法的行为; 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用人单位禁止扣押员工证件、要求员工提供担保或收取劳物。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身份证等证件,也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如发生上述行为时,单位将被处以行政处罚并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用人单位为了规避相关风险,无论是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前,还是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后,均不得扣押劳动者的相关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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