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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关于职工病假的规定

2022-11-05 08: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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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05 回复

专业分析: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此期间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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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劳动法对职工病假没有规定,主要由《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规定: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其他。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对病假工资的规定是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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