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交付的商品和合同不一致,属于违约,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要求退货或者赔偿损失。 另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所以,如果对方有欺诈行为,可以要求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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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不能按合同交付的,消费者可以催告预售履行交付义务。三个月内仍不能履行的,消费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如果合同里约定了违约金,消费者有权要求预售方支付违约金。没有约定的,可以依法要求开发商按房屋租金标准赔偿损失。
按照法律规定,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 2、面积误差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也有权继续履行合同。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3、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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