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船员入员任职考试规则

2022-05-19 19:29:32
推荐答案

河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5-19 回复

专业分析:

下列船舶船员的适任考试和发证不适用本规则,按照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一)在两港间航程不足50海里的客船或者滚装客船上任职的船长和高级船员;(二)在未满100总吨船舶上任职的船长和甲板部船员;(三)在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220千瓦船舶上任职的轮机部船员;(四)仅在船籍港和船籍港附近水域航行和作业的船舶上任职的船员;(五)在公务船、水上飞机、地效翼船、非营业性游艇、摩托艇、非自航船上任职的船员。

展开更多

针对船员入员任职考试规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监考老师失职,应当停止其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的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并由教育考试机构或者建议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