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签订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亦称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合同时就明确约定了效力期间的劳动合同。其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亦称不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的劳动合同,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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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约定,可以约定终止时间,约定无终止时间,也可以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按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分以下两种情况 1、工资标准应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依据,合同中会规定你试用期的工资,签订了合同就表示你同意用人单位提出的试用期薪资待遇,如果合同中规定了试用期工资是1500元,那就不能以转正工资的80%来计算。这种情况下劳动法并不支持你要求公司对你进行经济补偿。 2、根据劳动法,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那就需要看你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是多少了,如果确实没有达到是可以去要求公司进行经济补偿的。根据劳动法,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是指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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