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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费取消了吗

2019-07-12 0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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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卫清律师

2019-07-12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今年10月下发的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取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收取的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包括经营服务性质的收费)。   北京市从2015年起已经取消了每个月10元的档案管理费,但工作人员表示,对于网友所说的从2017年元旦起全面取消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一事,北京市相关政策还没有公布,建议询问存放户口和档案的具体服务部门。   相关人才服务中心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均未收取人才集体户口的相关管理服务费,北京自2015年1月起,已经取消了人才集体户口的档案管理费,而户口管理服务费,该中心近年来从未收取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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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档案管理原则上永久保存,对于辞职、辞退、离职等人员档案,自员工离职之日起保存一年后方可销毁。按规定销毁的档案由专人填写销毁申请单,经人力资源部部长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并指定两人执行销毁。审核、批准、执行人员要在销毁申请单上签字,并存档。电子会计档案的销毁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子档案的规定,并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孟金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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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档案的,劳动者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有义务。在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时,给劳动者结清工资,办理社保、档案等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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