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国外法院的判决,当事人如何向国内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国外离婚判决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我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对于不违反我国法律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承认其效力,需要执行的,发出执行令。
申请的主体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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