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正常扣除的费用,只有劳动者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的时候,用人单位才能扣除,且扣除量上也有限制。很多单位为了制约这种不负责的员工,在公司规章制度里会注明“员工未提前一个月
通知解除合同,需要扣一个月的工资”。然而,劳动法并不允许单位和劳动者在法律之外设置违法责任,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承担的违约金情形只有2种情况:劳动者违反
竞业限制约定、劳动者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也就是说
企业规章制度中“扣一个月的工资”的约定是无效的。
除非你能证明员工的匆忙离职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可以要求员工赔偿,但这方面举证确实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