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要辞退员工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
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
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
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都要给予相应的补偿。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