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订立的保密协议
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事项,也可以订立专门的保密协议约定保密的范围、具体保密事项和违约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
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
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
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
支付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