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生争议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先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本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向有管辖权的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人确有正当理由无法自行申请仲裁,需要
委托他人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相关事项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并出具有效的
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应携带劳动者和受委托人本人的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者死亡的,还需提交申请人与死亡劳动者
亲属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3、劳动者申请仲裁时,
劳动纠纷仲裁前置条件是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政府其他登记注册部门出具的用人单位确立的书面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