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
劳动监察大队管理范围。
不在劳动监察大队管理范围。劳动监察大队负责查处
劳动合同签订,
社会保险费缴纳、工资是否拖欠等情况,但工伤不由它管。发生工伤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到所在社会保险部门依次
申请工伤认定、
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按伤残等级到劳动仲裁提出相应的伤残赔偿。
《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