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你问的辞职交违约金这个问题我来告诉你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依据劳动法的上述规定,您的单位与您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提前解约的违约金是合法的。您在
解除劳动合同的时的做法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但是“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原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是免除违约金的条件,您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单位
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