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随时”和“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两种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但同时也有法定的不得单方
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
用人单位可以
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4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用人单位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3种:劳动者患病或者
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
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
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
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用人
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即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法律法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