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条件有两个:
(1)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即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
(2)非劳动者的原因,用人单位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即用人
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
(1)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
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
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