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
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的内容《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和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4).用户报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建设工程开工证建设工程开工证: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