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
合同的效力以认定无效为原则,以认定有效为例外。
1、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
农村房屋买卖,该
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2、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3、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
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