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认定是工伤,工伤期间的薪水支付怎样限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工人因工作遭到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
停工留薪期内,原薪水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出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本领判定委员会确认,能够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出12个月。工伤工人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限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工人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工人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如果是非工伤,能够从医保保险医药费,薪水能够按照病假薪水发放n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59.工人得病或
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限定的医疗期内由公司按有关限定支付其病假薪水或疾病救济费,病假薪水或疾病救济费能够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薪水准则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