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支付员工工伤赔偿”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通过协商。
1、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部分是在
申请工伤待遇审核之后转入审核申请表上选择账户的,可以是员工也可以是公司账户。需要员工和单位协商一致。因为很多情况下都有单位
垫付医疗费的情况所以会给出选择。
2、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以及伤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相应等级的津贴。单位支付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以及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确定支付方。
3、工伤待遇审核时在治疗完毕或者
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达后,向社保递交申请后下达的。主要资料有:工伤待遇审核申请表、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表、病例、出院小结、医疗发票及住院清单、
工伤认定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受伤员工申请后在60日内下达待遇。
4、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
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
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5、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