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是没有明确说明员工请事假超过多少天可以被单位予以辞退的,一般情况下只有员工严重违反单位制度或者不能从事本人岗位等情况下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员工长期需要请事假,企业可以不予批准,然后,企业就可以以旷工辞退员工,连续旷工三天,或者是累计旷工七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
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
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
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
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