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技师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技师保修办法》,国家对房屋建筑的保修期有以下具体规定:一般条件,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保修办法中的关于最低保修期规定比以往有了更严格的要求,体现出国家对
消费者权益和工程质量的重视,也对建筑施工单位提出更高的要求。消费者在
购买商品房时,往往会收到施工单位提供的“房屋使用与保修说明书”和“保修服务卡”,但在其中可能只说明了保修的“最低期限”,而真正的保修期限应以开发商与施工单位签订的保修合同为准,用户如果需要,可以向开发商咨询。商品房保修期怎么算?张先生1999年底买了一套商品房,2000年7月办理了交付手续,合同约定房屋的防水、防渗漏保修期是3年。今年6月,因家中的厨房和卫生间出现渗漏问题,张先生找开发商维修,开发商却说张先生购买的房屋是2000年5月竣工的,房屋的保修期要从2000年5月开始计算。这样,张先生房屋的维修需另外付费。张先生不能接受开发商得这种解释,因此致电本报咨询。律师解答:按照我国房地产法律制度,房
地产开发商对所售商品房应当承担质量保修责任。而房地产开发商在建设商品房时,同时也要求施工方承担保修责任,后者保修责任的起算时间一般是房屋竣工时间。而房屋的交付使用一般都要滞后于竣工时间,这样,当问题发生时,就有可能已经过了施工方对开发商承诺的保修期间,开发商就不能要求施工方提供免费保修服务。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发布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商品房防水、防渗漏的保修期由3年延长到5年。但本案中,张先生是1999年底签的合同,所以开发商承诺保修期为3年也并未
违反法律规定。但是,建设部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的《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开发商对购房者承诺的保修期应当从房屋交付之日起算。也就是说,即使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该房屋已竣工多年且过了施工方承诺的保修期限,开发商也应该按照其与购房人之间的
房屋买卖合同所载明的保修期,从房屋交付给购房人之日起算保修期。在这保修期内,房屋出了质量问题,开发商应当免费维修。商品房保修期是多久这个问题的答案在上面请阅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