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
签订劳动合同,而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因此,在张某对
劳动合同内容有异议的情况下,有权拒绝签订劳动合同。那么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构成用人单位不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事由呢本案中,张某没有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张某在该单位工作3年多,形成了
事实劳动关系。依据《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
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可见,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都应当缴纳。
实践中,在企业用工管理过程中,尤其是部门私自用工的情形下,往往是部门经理根据生产任务情况用人,在生产任务重的情况下,直接雇用大量职工,在生产任务减少的情形下,再直接予以退工。这种做法在一些企业也称作季节用工或临时用工。企业均不与这些人签订劳动合同,也以不签订合同为由不缴纳社会保险费。这种用工模式与今天的法律环境是完全冲突的,企业直接用工的都属于建立劳动关系,都应当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