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你提出来的解除
商品房买卖合同通知有效吗,我的意思是有效的,(业主):
贵我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由贵方向我司购买房号为住宅,共计平方米,单价元每平方米,总价元。同时,合同对付款方式、付款期限及违约责任等内容也作了明确约定。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四条之约定,贵方应及时足额支付房款,其中应于年月日之前支付元,并于年月日前支付余款。如果贵方逾期付款,我司有权按日向贵方收取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90日,我司有权解除合同。但是,截至目前,贵司仍有元房款尚未支付,也从未向我司提出任何合理理由。针对以上情况,我司多次通过函件、电话等形式催促贵方尽快
履行合同义务,缴清费用,但贵方一直不予回应,亦未采取任何实质履约行为。
综上所述,贵方已经明显
违反合同约定,长期恶意拖欠房款的行为给我司造成重大损失,已构成根本违约。鉴于我司多次催促均无实果,为维护我司的合法权益,特以此函郑重告知贵方:
自贵方收到本函之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请贵方在收到本函后七日内办理退房手续并按照合同约定
承担违约责任,我司保留追究贵方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