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说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时两个大的定义,我们来简单介绍一下:
(一)
劳动合同履行的概念及原则劳动合同履行的概念: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各自应承担义务的行为。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
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第三方不得非法干预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
履行劳动合同应遵循如下原则:
(1)亲自履行原则,即由于劳动合同是具有人身属性的合同,因此没有对方当事人的同意,不能由第三人替代履行;
(2)全面履行原则,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所规定的各自应当履行的全部义务,且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
履行合同义务;
(3)协作履行原则,即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一方履行劳动合同时,应该给予对方必要的协助,以使劳动合同约定的目的得以实现。
(一)
劳动合同变更概念及原则
1、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劳动合同,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
原劳动合同进行修改或增删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变更应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劳动合同变更行为较为普遍,如调整工作岗位、调整工资、工作地点的变动、工作内容的变动等等。一般来说,这些调动对劳动者来说,大多是向好的方向变,如增加工资。但也有劳动合同的变更使劳动者收入、待遇等不如从前的情况,而这往往会损害劳动者权益,
发生劳动纠纷。
2、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则: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
合同的内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意,一经订立便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