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为大家提供劳动纠纷案例,劳动者(打工者)维权,首先确认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光有双方盖章签字的劳动合同也未必有劳动关系,未用工的劳动合同就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有
事实劳动关系(法律关系为劳动关系,案由劳动争议)和
劳动合同关系(未用工的劳动合同,法律关系为合同关系,案由
劳动合同纠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第一条
(二)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本案上诉人(原告)与被上诉人(被告)只要具备与之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情形,法律关系为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