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超过竞业限制的期限。
竞业限制协议的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在协议中
约定的期限超过两年,则超出部分应当认定为无效。
(2)不给劳动者补偿。用人单位让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就必须给予劳动者相应的补偿。
如果该竞业限制协议未约定补偿数额或者给付标准,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此事项协商,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给付补偿金,则该协议不对劳动者产生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
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