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法律问题有:
(一)违反一户一宅的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二)非同一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
(三)共有人一方未经他方同意出售农村房屋的情形。
(四)农村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纠纷。
(五)
小产权房买卖问题。
(六)
新农村建设中的房屋买卖引发的纠纷。
(七)农村被撤并的小学等公益设施对外出售引起的纠纷。
(八)对特殊
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案件不予受理的标准不够明确。
(九)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无效后的处理。
根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