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收购,若员工没有被辞退的,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并且
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
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若被裁员辞退的,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
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
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