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职业病危害人员劳动合同的

更新时间:2022.07.12

劳动合同职业危害告知书可以在上岗前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合同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甲方)在与劳动者(乙方)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 (一)所在工作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及职业病防护措施: 所在部门及 岗位名称 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业禁忌证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防护措施 例:铸造车间铸造工 粉尘 活动性肺结核病 慢性阻塞性肺病 慢性间质性肺病 伴肺功能损害的疾病 尘肺 除尘装置防尘口罩 (二)甲方应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188)的要求,做好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检查。一旦发生职业病,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乙方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及相应待遇。 (三)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若被检查出职业禁忌证或发现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必须服从甲方为保护乙方职业健康而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的工作安排。 (四)当乙方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告知书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甲方应与其协商变更告知书相关内容,重新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五)甲方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乙方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与乙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六)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展开更多

针对职业病危害人员劳动合同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遭受职业病危害的员工的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的相关规定如下: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0'50

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一般有以下的三个的区别,具体如下: 1、就业协议属于三方协议,和劳动合...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损害赔偿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