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费的收费标准是由当地政府的物价部门和房屋住建部门来进行管理。
2、物业服务收费实行
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
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