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流程:
1、提出仲裁申请。当事人申请
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
仲裁申请书。
2、
仲裁委员会进行审查。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3、开庭仲裁。
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