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情节轻微怎么认定
行为人犯罪行为的情节轻微需要从多个方面综合认定,包括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在严重犯罪中,犯罪预备阶段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情节轻微。因此,在综合考虑后可以相对不起诉犯罪行为是否属于情节轻微。 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是否属于犯罪情节轻微,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认定。首先需要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犯罪的时间和地点、犯罪的手段和方法、犯罪的动机、犯罪的结果和后果、犯罪对象的具体情况以及行为人主观方面的情况。其次需要考虑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特别是其中包含的从轻、减轻及免除处罚的条款。同时还需要考虑处罚的必要性,即从预防犯罪的目的上考虑,是否能够对行为人起到应有的教育作用,能够避免行为人不再进行类似犯罪。 对于绑架罪等严重犯罪,认定情节轻微很难把握和判断。但在犯罪预备阶段,如准备工具、以及踩点等,或者是即将动手但是当事人还没有感觉到危险的存在,而中止犯罪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情节轻微。因此,在综合考虑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可以对犯罪行为是否属于情节轻微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综合考虑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对于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是否属于情节轻微,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认定。在刑法及相关司法解...查看原文
2不予治安处罚情形有哪些情形
在下列情形下不予治安处罚:违法行为人不满十四周岁的;违法情节特别轻微的;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或者是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而违法的等。...查看原文
3治安处罚不予处罚情形年龄
未成年人和特殊人群在违反治安管理时,应根据年龄和身份进行轻罚或不予处罚,同时要求监护人加以管教。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违法行为应受处罚,而在无法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不予处罚,但要求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法行为从轻或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不予处罚,但要求监护人严加管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且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岁以上的以及怀孕或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人都不应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同时,如果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则不再处罚。对于行为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负法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即责任年龄,法律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另外,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最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已满十...查看原文
4治安处罚不予处罚情形情节特别轻微怎么认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对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和责任年龄制度。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法行为可从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不予处罚但责令监护人管教。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法可不予处罚,但责令监护人管教。七十周岁以上和怀孕或哺乳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人不执行行政拘留。被处罚人可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需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同时,《治安管理处罚法》还规定了违法责任年龄制度,建立了与《刑法》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相衔接的违法责任年龄制度。根据该制度,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不予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已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而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则不予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此外,《治安管理处罚法》还规定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查看原文
5行政处罚不予处罚有违法记录吗
尊敬的用户,您好!关于行政处罚记录和档案的问题,我想作如下解答。 首先,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即使没有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对人也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其次,行政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况有三种:一是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二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三是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总之,行政处罚有记录,但并不影响今后生活。只有在再次违法犯罪时,司法机关才会调取这些资料。希望以上信息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提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第十七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三节 普通程序 第六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查看原文
6治安管理处罚法不予执行拘留情形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不予执行拘留的情形有四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70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查看原文
7治安管理处罚法不予处罚的条款
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查看原文
8治安处罚减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治安处罚减轻处罚的情形有: 1.情节特别轻微的; 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3.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4.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5.有立功表现的。...查看原文
9治安处罚不予执行的原因
先看下被处罚人是否不满18周岁并且是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如果是则不会被执行。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如果不符合以上的条件,只有按照下面这条试下了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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