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务员享有哪些权利
根据规定,公务员享有七项权利以及一项兜底权利。具言之,其权利为获得应具有的工作条件,不被无故非程序的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参加培训,批评建议权,申请辞职权,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查看原文
2公务员权利的保障
近日从人事部获悉,我国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运行良好,截至1998年上半年,全国受理的申诉控告案件287件,其中因原人事处理不当作出变更、撤销的约占20%,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据统计,在受理的申诉案件中,对年度考核不称职不服提出申诉的占13%;对辞退不服提出申诉的占84%;对辞职未被批准不服提出申诉的占1%;对行政处分不服提出申诉的占1%;因其他原因申诉的占0.3%。人事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公务员申诉控告法规体系基本建立。在建立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之前,关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申诉控告方面的问题,没有专门的、系统的、统一的法规规定。1995年,人事部发布《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暂行规定》,标志着中国公务员的权益保障机制开始形成,中国公务员的权益保障工作开始步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依法行政、依法监督和依法保障工作进入一个新阶段。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务员申诉控告工作的管理,人事部在机构改革中首次设立专司公务员申诉控告工作的职能处室,各级地方政府人事部门也有了专门负责公务员申诉控告工作的部门,申诉控告制度的运行步入良性轨道。实践证明,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通过对具体申诉案件的受理,对公务员考...查看原文
3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特点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一)与公民义务权利的联系和区别公务员首先是国家的公民,也享有公民的义务和权利;公务员的义务权利中,有些是公民义务权利的直接延伸;公务员的义务权利中,有些是适合公务员自身特点和特殊要求的义务权利。此外,公务员法律规定的主要是公务员在行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过程中的义务权利,是公民所没有的。公务员在与履行职责有关的活动之外的行为,基本上是由一般的法律即调整公民行为的法律调整,其义务权利与公民是基本相同的。(二)与政党、社会团体组织成员义务权利的区别公务员的义务权利与政党、社会团体组织成员义务权利有所不同,具体表现在:1、性质不同:法律规范——组织...查看原文
4公务员权利的相关救济
公务员权利救济是指公务员的权利被侵害时,依法定的方法和程序寻求帮助,以维护自己的权利。目前我国的《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和《行政监察法》,尚未规定作为内部行政相对人的公务员,有权对所属行政机关或上级机关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的司法救济。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暴露出同法治原则、人权保障不相适应的地方,存在的缺陷主要有三点:一是理念滞后,二是形式单一,三是程序缺失。笔者认为应建立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互相衔接的公务员权利救济体系。行政救济方面,首先要扩大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规定公务员受到行政行为的不法侵害或不利影响时,有权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作为一种准司法救济程序,其优点在于复议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受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预,其审查范围也较宽泛,既审查其合法性,也审查其合理性,复议机关在必要时,还可以采取书面审理之外的其他方式。其次,要建立相对独立的公务员权利救济机构,确保公务员申诉工作的中立性和权威性。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处理公务员的申诉是当今大多数国家的共同特点,如日本的人事院公平局,法国的行政对等委员会。再次,要明确规定行政救济的程序性权利。当事人...查看原文
5公务员能否享受股东权利
不能。根据法律规定,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行为。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公务员当股东属于从事营利性活动,为法律所禁止,因此,公务员不能当股东,不能享受股东权利。公务员享有哪些权利根据规定,公务员享有七项权利以及一项兜底权利。具言之,其权利为获得应具有的工作条件,不被无故非程序的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参加培训,批评建议权,申请辞职权,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十四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查看原文
6公务员身故公务员损害怎样维权
这要区分情况处理,如果是公务员因违法行使职权时致使他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或者存在《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其他规定情形时,应当适用《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如果是除《国家赔偿法》规定的情形外,公务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仍适用《民法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此,正确维权需要弄清国家赔偿责任与用人单位责任的主要区别: 1.适用范围不同。前者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侵犯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后者是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2.责任主体不同。前者是法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后者是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法人包括机关法人等。 3.归责原则不同。前者以违法责任为主,兼有结果责任、过错责任;后者适用无过错责任。 4.赔偿范围不同。前者仅限于财产损失中的直接损失和精神损害;后者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精神损害。 5.赔偿救济程序不同。前者的救济程序是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后者救济方式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查看原文
7公务员工资福利规定
公务员工资福利规定...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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