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诉讼专属管辖的范围
一、民事诉讼专属管辖的范围(一)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涉外专属管辖的范围:《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二、民事诉讼上的抗辩权有哪些(一)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抗辩权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独立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自己不必有主债权存在,只是在另一方行使债权请求权时,有对请求权予以抗辩的权利。比如时效完成抗辩权、先诉抗辩权。而从属抗辩权则是指有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自己必须有请求对待给付的债权,此抗辩权只是从属于自己的债权而存在,本质上起担保作用,因而此债权一旦消灭,则其抗辩权也随即消灭。比如同时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是。从属抗辩权只是就有抗辩...查看原文
2专属管辖可以约定管辖法院吗
不可以。专属管辖是指法律明确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有特定法院管辖,无论当事人还是人民法院都无权加以变更的诉讼管辖。所以专属管辖不可以约定管辖法院。...查看原文
3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是指一国法院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的权限或者资格,是一种国际民事管辖权。与国内民事管辖权不同,涉外民事管辖权中的有些依据如国籍,是国内管辖权所没有的,同时,涉外管辖权意味着一国法院可能适用外国法。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的涉外诉讼管辖的原则有以下三项:(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原则。即凡是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人民法院均应有管辖权。所谓实际联系,是指诉讼主体、客体、内容中某方面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事实的联系。(2)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在涉外诉讼中,不论当事人的一方是否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他们都可约定管辖法院,这也是国际上所承认的一项原则,即协议管理的原则。(3)维护司法管辖的原则。维护司法管辖原则是维护国家司法主权的原则,是指当事人一方是中国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争议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需要按中国有关法律解决的诉讼,不能由外国法院管辖,只能由中国人民法院管辖。一、立案庭审查不查法院管辖权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对案件的管辖权进行审查,如果不属于管辖范围内的,可以对案件不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查看原文
4专属民事管辖权
(一)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降低或丧失其性能和使用价值的地面附着物。比如土地,矿山,建筑,各国民事诉讼法普遍规定,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为专属管辖权。(2)因港口经营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港口作业是指船舶进出港口进行调度、装卸货物、清除障碍物等作业。因港口经营发生的争议,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指海事法院)管辖。(三)因继承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遗产是死者拥有的合法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在确定“主要遗产”时,房地产的位置通常被视为主要遗产。如果有多处动产,则以价值较高的动产所在地为主要遗产与调解、仲裁等诉讼外民事纠纷解决方式相比,民事诉讼具有以下特点:民事诉讼是通过司法手段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司法权解决民事纠纷。通过调解解决纠纷,不仅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具有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性质不同,但也不同于仲裁委员会,在性质上非政府组织通过仲裁解决纠纷专属管辖权具有以下效力:1专属效力。当法律规定某类案件仅由一个或一些法院管辖时,意味着只有法律规定的法院有权受...查看原文
5民事诉讼专属管辖情形有哪些
民事诉讼专属管辖情形有:1、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2、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3、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一、离婚后房屋纠纷的管辖如何规定?离婚后房屋纠纷的管辖,由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房屋发生的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适用专属管辖的相关规定,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专属管辖是什么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专门由特定的法院管辖。专属管辖是排他性管辖,既排除了任何外国法院对诉讼的管辖权,又排除了诉讼当事人以协议方式选择国内的其他法院管辖。专属管辖有分为国内专属管辖与涉外专属管辖:1、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因港...查看原文
6哪些民事诉讼案件适用专属管辖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降低或丧失其性能和使用价值的地面附着物。如土地、矿山、建筑物等。将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规定为专属管辖,是各国民事诉讼法的通行做法。(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港口作业是指船舶进出港口进行调度、装卸货物、排除障碍等作业。港口作业所造成的纠纷,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指海事法院)管辖。有利于法院调查、勘验、了解情况,及时、正确地裁判。(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之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遗产是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在确定“主要遗产”时,一般以不动产所在地作为主要遗产地,动产有多项的,则以价值高的动产所在地作为主要遗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查看原文
7专属管辖优于级别管辖吗
一、专属管辖优于级别管辖吗级别管辖与专属管辖效力不存在哪个更高的问题,管辖权是对不同案件设立的,所以没有哪个管辖优于的说法。二、什么是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与其他法定管辖相比,专属管辖具有优先性、排他性与强制性。专属管辖是法院管辖独有的制度,仲裁没有专属管辖。三、什么是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要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四、专属管辖的范围专属管辖有分为国内专属管辖与涉外专属管辖。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涉外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有: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2.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3.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此外,根据国际私法的理论和实践,下列情形发生的案件,也应当专属人民...查看原文
8专属管辖的范围
专属管辖有分为国内专属管辖与涉外专属管辖。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涉外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有: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2.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3.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此外,根据国际私法的理论和实践,下列情形发生的案件,也应当专属人民法院管辖:其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情形比较复杂,一般不作为专属管辖对待。仲裁排斥诉讼中的专属管辖:民诉意见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和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属于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用书面协议选择其他国家法院管辖。但协议选择仲裁裁决的除外。管辖的法律意义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查看原文
9专属管辖的意义
管辖的法律意义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管辖与主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两者又有着紧密的联系。主管,是确定管辖的前提和基础;管辖,是对主管的体现和落实。没有主管就无法确定管辖,没有管辖主管的确定就丧失其意义。管辖与管辖权、审判权也不同。审判权,是国家赋予人民法院审理各类案件的权力,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管辖权,是每个人民法院对于某一具体案件进行审理的权限,即对该案有权行使审判的权力。由此可见,审判权是确立管辖权的前提,而管辖权是对审判权行使的落实。因此,从诉讼理论上不得将三者混为一谈,否则在实践中必然造成错误。管辖恒定,是指管辖权的确定,以原告起诉时为准,此后无论案件情况有何变化,案件始终由受诉法院管辖。管辖恒定制度,主要目的在于保证案件得到及时审理,防止诉讼的延误。专属管辖适用的情形在我国,专属管辖只适用于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的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的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的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查看原文
词条目录
看完词条还不懂,在线问律师吧
3分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