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事争议诉讼的范围包括哪些
人事争议诉讼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与其他民事诉讼活动相比,人事争议诉讼有如下特点: 1.人事争议仲裁是人事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人事争议诉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是不服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才受理,没有经过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裁决的人事争议案件,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2.人事争议诉讼的当事人是事业单位的职工。 3.人事争议诉讼的标的主要是人事权益。...查看原文
2人事争议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人事争议诉讼时效的规定如下: 一、当事人应当在人事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逾期再申请的,仲裁委员会可以不予受理。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时,受理机构必须在15天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书面决定并通知本人。仲裁庭处理人事争议案件,从仲裁庭组成之日起6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延期30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查看原文
3人事争议诉讼怎么起诉
一、起诉要件及内容:1、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2、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3、原告应预交案件受理费,如申请缓交、减交、免交的,要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特困证明或其他材料等。4、当事人必须依法正确地行使诉讼权利,按法院的要求提供必须提供的诉讼材料。二、举证指南:1、诉讼当事人应详细阅读法院送达的《民事诉讼案件举证通知书》,并按照其规定全面地向法院提供认为可以证明其主张或反驳对方的证据材料等证据。2、以下为您介绍几种劳动纠纷案件有关举证范围的指南,为您诉讼提供参考。(一)一般举证范围:1、委员会的裁决书及送达日期;2、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双方所签订的,聘用、雇佣关系的证明,未的应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关证明或者当事人其他协议等证明材料。3、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明;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二)因涉及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而引起的的举证范围:1、企业开除、除名、辞...查看原文
4人事争议诉讼是一种什么活动
人事争议诉讼是一种法律制度,其中人事争议当事人拒绝接受仲裁裁决并寻求司法协助,从而保护其合法权益。...查看原文
5劳动争议诉讼与民事诉讼的主要区别
1、性质不同。从总体上说,劳动争议属于广义的民事纠纷,但劳动争议是民事纠纷中最为特殊的一类。是这两类不同性质的争议,有很大的区别。2、背景不同。劳动争议的发生以产业社会的形成为背景,没有产业社会便没有劳动争议,而一般民事案件自从法律初创便已存在。3、范围不同。劳动争议之当事人相对恒定,即雇佣关系双方,争议的发生是因雇佣关系而起,而一般民事案件,当事人的范围要宽泛的多。一、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起诉吗1、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起诉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2、劳动争议案件在法院被视作普通民事案件。法院处理劳动争议所适用的模式,是二审终审制;处理劳动争议所适用的程序规则,也是普通民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规则。3、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4、劳动仲裁成功的几率可能大,也有可能不大,因为每个劳动仲裁的案件情况有所不同,所以劳动仲裁的成功几率,需要根据案件事...查看原文
6什么是人事争议诉讼的依据?
一、什么是人事争议诉讼的依据?人事争议诉讼是人事争议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而寻求司法救助,从而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法律制度。具体讲,就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对人事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的司法活动,包括人事争议案件的起诉、受理、调查取证、审判和执行等一系列诉讼程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等问题的答复》,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的程序运用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的实体处理应当适用人事方面的法律规定,但涉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劳动权利的内容在人事法律中没有规定的,以上是人事争议诉讼的依据。二、人事争议诉讼的特点人事争议诉讼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与其他民事诉讼活动相比,人事争议诉讼有如下特点:1.人事争议仲裁是人事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人事争议诉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是不服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才受理,没有经过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裁决的人事争议案件,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2.人事争议诉讼的当事人是事业单位的职工。3.人事争议诉讼的标的主要是人事权益。对于相关的诉讼有效时长的具体规定:相关的当...查看原文
7当事人提起劳动争议诉讼须知
1、诉讼请求不当的风险。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不完全,未请求部分将被视为弃权,法院不予审理未请求部分。原告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被告提出反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否则,法院将视为当事人放弃该项权利。2、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的风险。原告起诉、增加诉讼请求、被告反诉、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必须按时交纳费用(有特殊经济困难,提交相关证明,符合减、免、缓交情况的除外),否则,法院将不予受理。3、不能充分提供证据的风险。原告起诉或被告反诉,对自己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将承担不利,甚至败诉的后果。4、超时提供证据的风险。证据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超过规定期限提供证据的,该证据不得在法庭上质证(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超时举证方将承担所主张事实不予认定的不利后果。5、不能提供原始证据的风险。向法庭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若证据系在域外形成的,还应履行相应的证明手续,否则将导致该项证据无效的后果。提供证人证言的,证人需亲自出庭作证(特殊情况例外),否则法院将不予采信。6、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中的风险。当...查看原文
8人事争议诉讼的特点
人事争议诉讼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与其他民事诉讼活动相比,人事争议诉讼有如下特点:1.人事争议仲裁是人事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人事争议诉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是不服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才受理,没有经过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裁决的人事争议案件,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2.人事争议诉讼的当事人是事业单位的职工。3.人事争议诉讼的标的主要是人事权益。对于相关的诉讼有效时长的具体规定:相关的当事人向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依照相关律法规定请求保护自己所拥有的民事权利的诉讼有效时长的期间是三年时间。另外有相关的法律有其他的规定的,应该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执行;如果相应的诉讼符合本法里面的第136条法律法规的规定情形的,那么这个案件的有效诉讼时长应该是一年时间;在有效诉讼时长的最后6个月时间里面,因为其他的不可以改变的因素或者说是其他的一些障碍,而导致的没有办法行使相应的请求权的,那么这个诉讼有效时长应该进行中止。从有效时长中止消除的那一天起,对于诉讼的有效时长重新进行计算。一、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应该为什么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应该是:1.协商(和解)。协商达成一致,应当签订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对双方当...查看原文
9人事争议案件诉讼提示书
为保障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公正及时解决人事争议,提高人事争议案件立案的准确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人事争议处理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规定,特向提起人事争议诉讼的当事人,提示如下:一、案由确定人事争议是指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军队文职人员与聘用单位之间因履行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单位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目前分为辞职争议,辞退争议,聘任、聘用合同争议三类纠纷。辞职争议是指聘任制公务员、军队文职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辞职与单位发生的争议。辞退争议是指聘任制公务员、军队文职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辞退与单位发生的争议。聘任、聘用合同争议是指聘任制公务员、军队文职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履行聘任、聘用合同而与单位发生的争议。二、前置程序以人事争议为由提起诉讼的案件必须经过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先行仲裁。起诉人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过期起诉的,法院不予受...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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