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比如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这些处罚决定,那么可以按照法律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规定,行政行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1、主要事实不清、缺乏证据的;
2、依据使用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越权或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的时候,如果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私自改变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或者是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等等,那么将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命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