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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行政复议申请的撤回。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撤回复议必需具备以下条件:(一)只有申请人申请才能撤回;(二)申请人必须是自愿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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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天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延误法定申请期限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申请期限。申请人可以书面或口头申请行政复议;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根据想法案例,对于撤销征地批复行政复议书的具体情况如下目前国家对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还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因此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一般都是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把房屋当做地上附着物来对待,拆迁补偿的标准和方式充满地方政策的影子,大都低于同一地区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补偿。本案中安徽省政府在批复对集体土地征收的时候,把委托人房屋所在地段按照集体土地进行了征收,无论是有意为之还是疏忽,都是对委托人合法权利的侵犯。所以,京平拆迁律师指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程序要求撤销相关征地批复,直指省政府的违法批复行为。最终在律师和委托人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行政复议的胜利,使得委托人在维权过程中取得阶段性的重要胜利。
行政复议有以下四个特点: 1、提出行政复议的人,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没做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 3、行政复议的特征是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4、行政复议,主要是书面审查,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法律未规定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的,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可以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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