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反不正当竞争?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可以从不同的层面进行理解。从法律的形式渊源来看,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形式意义与实质意义之别。形式意义上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以"反不正当竞争法"或类似名称命名的成文法律,除了德国的立法之外。其他的如希腊1913年《反不正当竞争法》、奥地利1923年《联邦反不正当竞争法》、波兰1926年《制止不正当竞争法》和日本1934年《不正当竞争防止法》,等等。一、反不正当竞争(Anti-nfaircompetition)是调整企业竞争行为的规范。最早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欧资本主义国家,已在资本主义国家发展成经济法的核心。在一些国家里,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辅助性法和法规在维护国家的经济秩序和保护市场的公平竞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1]最早使用不正当竞争概念的是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该公约第10条规定:"在工业或商业中任何违反诚实习惯的竞争行为都是不正当的竞争行为。"1896年德国制定了第一个专门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反不正当竞争法》,这是世界上最早关于反不正当竞争的特别法。1993年9月2日中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查看原文
2反不正当竞争哪个部门管
一、反不正当竞争哪个部门管不正当竞争行为归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国家依法赋予行政权力的行政执法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机构。二、不正当竞争的主要做法不正当竞争的具体做法有很多,最主要的有:(一)采取贿赂或变相贿赂等手段推销商品或采购商品,如采用各种形式的帐外回扣和奖金等方式推销商品或采购商品。(二)弄虚做假,进行商业欺诈。如假冒名牌商品、以次充好、虚假宣传、掺杂使假、从事虚假的有奖销售等非法营销。(三)搭售商品,将紧俏商品与滞销商品搭配销售等。(四)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如强迫交换对方接受不合理的交易条件,限制购买者的购买选择,用行政等手段限制商品流通等。(五)编造和散布有损于竞争者的商业信誉和产品信誉的不实信息,损害竞争者形象和利益。(六)侵犯其它经营者的商业秘密。(七)为排挤竞争对手而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商品。(八)串通投标,有组织地抬高标价或压低标价,或者投标者和招标者相互勾结,以及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等等。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对象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范围在借鉴各国立法经验的同时,主要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现有水平和实际需要出...查看原文
3反不正当竞争管辖权如何选择
一、反不正当竞争管辖权如何选择对于反正当竞争案件的一审民事诉讼,一般是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审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四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审案件,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审案件,已经批准可以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继续受理。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有哪些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把不正当竞争行为划分为限制竞争行为和妨碍公平竞争行为两大类。1、假冒、仿冒行为:(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2、限购排挤行为。限购排挤行为是指公用企业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查看原文
4不正当竞争诉讼的管辖问题
不正当竞争纠纷的管辖法院按照被告所在地及侵权行为发生地确定。不正当竞争是侵权行为,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正当竞争行政责任的形式主要包括罚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消除影响以及吊销营业执照等形式。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管辖(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其他由法律规定的管辖法院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四)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查看原文
5反不正当竞争的措施
一、完善法则,明确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完善法律条款,以利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一)制定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般条款。一般条款,又称概括性条款或者兜底条款。由于竞争法的调整对象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采取列举的方式,难以穷尽所有的调整对象,也不能适应调整对象的发展变化。对市场中出现的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诸如:利用网络技术在互联网中从事不正当竞争;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商标与互联网域名的冲突问题等行为缺乏调控力。由于现行立法没有规定,而反不正当竞争法忽视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本质特征,并没有设置一般条款,对实际执法工作约束较大,对实践中出现的诸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具有不正当竞争性,但不属于其所列的11种行为无法规制,因此给法律适用造成了极大的困难,也不利于执法机关依法查处这些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从今后的社会发展来看,随着市场竞争的展开,竞争日趋激烈,某些经营者出于利益驱动,难免会使用各种新方法来排挤对手、强占市场、争夺交易机会,进而会出现一些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为避免立法的不周延性和滞后性,我国竞争法应当采取概括加列举的立法体例,即以一般条款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作概括性规定,并以具体条...查看原文
6反不正当竞争法作用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作用主要有:1.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竞争机制的正常发挥,需要有公平合理的交易秩序。在市场中,由于交易主体、交易手段、交易对象多种多样,市场行为纷繁复杂,这就需要有交易者共同遵守的交易准则。《反不正当竞争法》划分了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限,为市场主体的竞争设定了共同遵循的行为标准。对于在市场竞争中不遵守竞争规则的经营者及时给予制止,严重的给予制裁,这样才能建立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2.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不正当竞争行为直接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抑制了市场竞争应有的活力,妨碍了正当竞争所具有的合理配置资源、引导生产和消费这一作用的发挥。不正当竞争者违背商业道德,违背市场交易原则,扭曲竞争,破坏竞争,阻碍社会进步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反不正当竞争法体现经济法社会责任本位的性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制止责无旁贷。3.创设和完善竞争环境,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反不正当竞争法》通过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制度等方式来发挥这一作用。该法保障经营者在市场上公平竞争,鼓励诚实的经营者努力改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查看原文
7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3年9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0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第二条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依照其规定。第四条国家鼓励、支持和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支持、包庇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二章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五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查看原文
8不正当竞争管辖权的规定
不正当竞争案件的管辖权根据法律规定和法院实际情况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高级法院可批准基层法院受理。已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基层法院可继续受理。 不正当竞争案件的管辖权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来确定的。该条规定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四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审案件,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同时,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审案件。已经批准可以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继续受理。因此,不正当竞争案件的管辖权是由法律规定和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的。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界定及应对措施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采取不诚信、不公平的手段,损害其他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的行为。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等。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我国法律规定了一系列的界定和应对措施。例如,对于虚假宣传,可以采取法律诉讼、行政处罚等手段进行打击;对于商业贿赂,可...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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